公司贷款合同范本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公司贷款合同范本,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司贷款合同范本1甲方(委托方主办人):
乙方(受托银行):
丙方(用款方):
甲、乙、丙三方现将委托贷款事宜,本着自愿诚信、互利公平,三方协商一致同意的原则,签订本委托贷款合同。
第一章 甲方(委托方)责任
甲方主办人 先生,根据用款方和受托银行商定同意本委托贷款合同的各项条款,引存 先生在华合法人民币 亿元整。 存入受托银行委托贷款专用帐户,年利率
8.5 %, 一次性综合服务费 %,甲方委托贷款资金未能按时到受托银行,按本合同第七章违约责任第一条款执行。
第二章 乙方(受托银行)责任
乙方为用款方接受委托贷款资金人民币 亿元整,存入委托贷款专用帐户,三日内受托银行必须在委托贷款合同书上签章,否则按本合同第七章违约责任第二条款执行。委托贷款年利率8.5%,计人民币 万元整,一次性综合服务费 %,计人民币 万元整,总计人民币 万元整,在款到达受托银行十个工作日内,由受托银行代收代付支付给委托方主办人。以后每年 月 日前,受托银行代收代付每年利息8.5%,直至合同期满或终止合同时间止,并负责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收回本金支付给委托方主办人,否则按本合同第七章违约责任第二条款执行。
第三章 丙方(用款方)责任
第一条、用款方在签定本合同前,首先与受托银行商定同意本合同的全部内容,方可签署本合同,否则按本合同第七章违约责任第四条款执行。
第二条、按受托银行的要求办理委托贷款手续,合理运用委托贷款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及时向受托银行交纳每年利息并按期归还本金。否则按本合同第七章违约责任第二条款执行。
第四章 开立委托贷款专用帐户
甲方主办人在委托贷款合同生效后两日内,将银主的护照、外管局批文、资金移动手续、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等文件转交给受托银行开户。由受托银行在两日内开立委托贷款专用帐户,否则按本合同第七章违约责任第五条款执行。
第五章 动款方法
受托银行有权动用委托贷款专用帐户资金,甲方无需授权,受托银行按贷款通则和本合同条款及时转款给用款方,确保资金安全,否则按本合同第七章违约责任第二条款执行。
第六章 委托贷款和归还本金的期限
委托贷款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拾年。在用款方正常支付每年利息的情况下,受托银行同意可延期五年,不另签署合同按本合同条款执行。
归还本金的方法:允许用款方提前归还部份或全部本金,本着减本减息的方法执行。直止合同期满,本金全部还清。
本委托贷款期限:从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年。到 年 月 日一次性还清本金。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一条: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时间转款到受托银行,推迟一天,按拖延金额每亿元每天贰仟元人民币计算;超过15天,每亿元每天按贰万元计算,赔偿给受托银行,最长不超过30天,超过30天赔偿付清合同终止,否则负法律责任。
第二条:受托银行未能按时代收代付每一年利息和到期收回本金,除正常交纳所拖欠的利息和收回本金外,还须交滞纳金,其标准:每推迟一天,按拖欠金额每百万元每天按壹仟元计算,赔偿给甲方主办人;超过15天,按拖欠金额每百万元按贰仟元计算,最长不超过30天,超过30天还未交纳拖欠的利息和到期收回本金,按银行法执行,合同终止。
第三条:委托贷款合同生效后,受托银行借故拒收委托人的委托资金,按拒收金额的10%一次性赔偿给委托方。
第四条:受托银行未能按时无误在本合同或查询证书签章并提交行长、银行经办人工作证复印件,视为用款方违约,保全金(包括违约金)不退。本委托贷款合同即时作废.如出现做假伪造行为,视情节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第五条:甲方未能按时提交开户手续,影响开户时间,按本合同第七章违约责任第一条款执行。受托银行接到甲方提交的开户手续,未能按时开户,也按本合同第七章违约责任第
一条款执行。
第六条:在正常履行合同中甲方不准移动委托贷款专用帐户的资金,否则视为甲方违约。受托银行动款有误负全部赔偿责任。
第八章 其它
第一条、甲方主办人事先支付较大资金(包括接送银主差旅费、通讯费、资金移动费、动款利息税等费用),因此在签署本合同时,用款方暂交纳保全备用金(包括违约金),其标准为每亿元每天按3570元计算,待受托银行签章无误后,保全备用金(包括违约金)退回,否则保全备用金(包括违约金)不退。
第二条、用款方按时提交委托贷款合同书和签章的查询证书及提供行长、银行经办人工作证复印件,经甲方核实有误,书面通知用款方。用款方不认可时,甲方立案,立案费由甲方暂垫付,用款方必须在两日内向甲方提交六人去受托银行的往返差旅费。未按时提交该费用,甲方不动身,视为用款方违约,合同终止,保全备用金(包括违约金)不退。按时提交该费用,甲方两日内和用款方共同去受托银行核实,核实无误,差旅费及时归还用款方,委托贷款资金按时到位,否则负法律责任。核实有误,用款方暂交的保全备用金(包括违约金)及差旅费不退,甲方垫付的立案费用由用款方及时归还。用款方按时提交去受托银行核实差旅费,甲方两日内不动身,视为甲方违约,按本合同第七章违约责任第一条款执行。
第三条、委托贷款合同和查询证书为一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缺一无效。
第四条、签署查询证书,用款方交纳查询费用叁仟元,待受托银行查询无误退回,否则不退。
第五条、委托方主办人负责代收代付一次性综合服务费,按本合同之规定,负责交纳所得税,开具税务发票证转交给相关操作人,操作人需交纳营业税,按一款两划的办法进行。
第九章 操作时间
本合同自 20xx年 月 日至 20xx年 月 日止,共 天。甲方核实三天时间除外,用款方必须在20xx年 月 日18时前,完整无误提交委托贷款合同和签章的查询证书及行长、银行经办人工作证复印件。经甲方三日内核实无误,保全备用金(包括违约金)退回,三日内款到受托银行,否则按本合同第七章违约责任第一条款执行。用款方未能按时完整提交本合同和签章的查询证书,保全备用金(包括违约金)不退,并按本合同第七章违约责任第四条执行。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壹份、乙方贰份、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
< ……此处隐藏22376个字……贷款人履行的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向借款人追偿或主张权利。(十)保证人向贷款人进一步陈述、保证并承诺,前述陈述和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根据当时的事实及情况始终是真实和准确的
第十六条一旦保证人未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声明、承诺或义务,或发生了针对保证人或其财产的查封、扣押、重大诉讼、仲裁或其他任何对或有可能对保证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产生严重不利影响的事件,贷款人即有权行驶其在本合同第二十二条项下的权利。
第十七条贷款人和借款人协议变更本和同项下贷款及其相关条款的内容,除贷款展期或增加本金金额外,无需征得保证人的同意,保证人将在变更后的保证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八条本合同项下所设立的保证担保独立于贷款人为本合同项下贷款所取得的任何其他担保,并不受任何其他担保的影响。并且,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不应受到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可能发生的任何争议的影响,不应受到借款人对保证人任何债务或义务的履行或未履行的影响。
第三章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随时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并对贷款的使用提出意见。
(二)有权随时检查抵押物的情况,并提出意见。
(三)有权自行决定本贷款合同项下各类文件、契约、权利文件、凭证等的保管地点、保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第三人进行保管。
(四)有权要求借款人不时提供与本合同的签署和或履行有关的资料、信息;有权要求借款人提供贷款人不时要求的各种协助;有权调查、征信借款人、担保人的资信情况。
(五)在借款人未提供贷款人要求的文件和资料或提供文件资料未令贷款人满意时,有权拒绝借款人的任何提款申请或要求。
(六)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贷款人可以享有的其它权利。
第二十条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借款人享有依照本合同约定获得贷款的权利。
(二)借款人有义务依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三)在借款人有职业、收入、住址、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个人情况发生变化时,借款人应立即通知贷款人该等变化。
(四)借款人有义务配合贷款人对贷款的使用情况和抵押物的检查,对于贷款人提出的合理意见,借款人有义务依照执行。当抵押物非因贷款人过错毁损或灭失,或导致价值减少,足以影响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清偿的,及时将情况告知贷款人并提供新的等值抵押物或恢复抵押物价值。
(五)承担因签订、执行本合同所需的所有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保险、公证、鉴定、评估、登记等费用。
(六)贷款人依照本合同约定处分抵押物时,予以无条件配合。
(七)在贷款人要求借款人提供信息资料和或协助时,提供相应的信息资料和或协助。
(八)借款要有义务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第四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下列任一事件均构成本合同项下的违约事项:
(一)借款人未按时足额还款;
(二)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为本合同之目的而向贷款人提供的任何文件、资料或凭证或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声明在任何方面被证明是不正确的、不真实的或具有误导性的;
(三)借款人在任何方面未能实现或遵守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或违反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责任或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贷款用途、支付金额、支付条件、支付方式等;
(四)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内死亡、失踪或丧失行为能力,又无合法继承人或受赠人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或其合法继承人、受赠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五)就保证人而言,发生了违反本合同第十五条项下的任何事件;
(六)出现了对或可能对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产生严重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情况。
第二十二条一旦发生上条所述任何违约事件,贷款人有权采取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措施:
(一)要求借款人和或担保人限期纠正违约行为或消除违约状态;
(二)拒绝借款人的任何提款要求或申请;
(三)宣布所有已贷出的贷款立即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及律师费等);
(四)按本合同约定的逾期罚息利率就所有逾期金额向借款人计收罚息。
(五)要求追加、更换保证人、以贷款人认为合适的方式增加抵押物;
(六)宣布行使或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权利;
(七)从借款人或保证人在金融机构开立的任何币种的任何帐户直接扣划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应付而未付的任何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和利息);借款人和保证人并在此同意和授权贷款人进行本条约定的扣划;
(八)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或保证人、抵押人不履行担保责任,贷款人可以就违约行为对外进行公开披露。
第五章其他条款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各方互相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要求,应以书面方式作出,发送至本合同列出的有关方的地址或传真。本合同各方之间的文件往来,如以专人送递,在交付后即被视为送达;如以挂号信方式发送的,在挂号信寄出后三日即被视为送达;如以传真发送,在发出时即被视为送达。但借款人、保证人和或抵押人发给贷款人的文件,则需在贷款人实际签收后方可视为送达。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各方的通讯地址或传真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合同的其他当事方。在合同的其他当事方依照本条的规定收到另一方通讯地址或传真变更的有效通知之前,另一方的原通讯地址或传真仍应被视为该方的有效通讯地址或传真。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各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首先应由各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则在贷款人所在地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或由当事人各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解决。本合同任何附表或附件,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协议、抵押物品清单、贷款借据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以,与本合同正文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条双方协商一致,决定【】本条款之内容:合同各方当事人同意对本合同进行公证,承诺赋予本合同强制执行效力。当债务人、担保人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债务或出现法律法规规定、本合同约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担保权的情形时,债权人有权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担保人对债权人根据合同提出的强制执行申请没有任何异议。
第二十八条补充条款:
(一)借款人指定为本合同的联系人,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贷款人有关贷款告知信息送达联系人时即视同借款人。
(二)其他约定:。
第二十九条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借款人、□贷款人、□保证人、□公证机关各执一份,各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本合同于__年__月__日签订。
贷款人:借款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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